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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件
办件类型
0
到现场次数
17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三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应当依法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大型活动场所、设施进行现场核查,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许可的说明理由。三个工作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区公安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承办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 ||
办理时间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057597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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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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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09023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022F3000109023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9022F3000109023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通州区公安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95256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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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6409127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区街)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大型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办者应当向市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1、 举办场所跨区; 2、预计参加人数一万以上的文艺演出、体育竞赛;3、展位总数在二千以上的展览、展销。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大型活动,承办者应当向举办所在地区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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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申请报告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活动基本情况;活动内容;承办者情况;场所管理者情况;现场临时设施建筑物搭建单位情况;保安员情况。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二 | 主、承办单位之间的安全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主办和承办不是同一企业的,需提交主办和承办的协议,有2个以上承办企业的,需提交联合承办协议,内容需包括主办者和承办者的权利义务及职责任务;主办者监督、检查承办者工作落实情况的具体措施;纠纷解决的具体方式等【展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三 | 承办单位与参与活动方之间的安全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指承办企业和参与大型活动第三方企业的合同文本,对第三方有资质资格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资质、资格材料【展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四 | 场所租赁借用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承办企业在举办活动期间合法使用场地的合同或证明材料,需明确场地提供哪些必要的安保设施【展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五 | 承办单位安全工作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安全评估报告,现场平面图,安全工作人员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志,票证管理方案和样本、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车辆停放、疏导措施,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展开】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收件(如选择快递申请,市级邮寄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收件人:治安管理总队;区级邮寄地址见各区受理地址,可拨打各区咨询电话) |
审查标准 1.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材料合格,受理;材料不合格,告知原因 |
审查标准 1.申请范围属于本机关的职权范围;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3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批准的决定;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做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审查标准 各项材料齐全,内容属实【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5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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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jpg |
有效时间 | 依申请举办的时间有效 |
无
【行政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展开】 |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条及第五条第二款:本市对单场次参加人数一千以上的大型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对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不知道活动申请需要提前20个工作日提交报批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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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 |
2、主办方容出现自己出具风险评估报告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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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必须经过专业的第三方安全风险评估机构的安全风险评估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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