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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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持有本市特困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城乡低收入救助证件等经本市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需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提供以下材料: 1.住院押金减免和出院即时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通知单和住院押金缴费通知的复印件。 2.罹患重大疾病病种目录疾病的,需提供本市二级及以上医保或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3.怀孕分娩的,需提供生育服务证复印件。 4.其它证明材料。 5.填写《承诺书》。 材料齐备即可受理并向救助对象提供其本次住院押金减免比例和额度、申请人当前可享受医疗救助比例和额度等信息。 | ||
| 办理时间 | 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法定工作日:0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0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9:00;下午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人力社保分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楼4楼手工报销科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53704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各乡镇、街道民政科(街政科)或者社保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层社保服务大厅A区6-7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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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0541003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12MB1984283J3110541003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MB1984283J3110541003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医疗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在确认住院通知单和诊断证明后现场出具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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