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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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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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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通州区梨园镇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80号
一、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申请奖励扶助的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奖励扶助: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人员;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3.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   4.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均死亡现无子女。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布;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布;   4.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并公布;   5.市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33号) 二、“半边户农村居民奖励扶助”的基本内容 “半边户农村居民奖励扶助”是指半边户家庭中本市农村居民一方年满60周岁时单方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奖励扶助金。此项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始施行。 奖励扶助对象申请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为“半边户”计划生育家庭,且本人具有本市农村居民户籍; 2.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3.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 4.现只有一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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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的资格确认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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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5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一、奖励扶助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申请奖励扶助的条件。   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奖励扶助:   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人员;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3.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   4.依法生育的子女现存一个,或均死亡现无子女。 (二)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程序。   1.本人提出申请;   2.村民委员会审议并公布;   3.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布;   4.区县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并公布;   5.市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口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33号) 二、“半边户农村居民奖励扶助”的基本内容 “半边户农村居民奖励扶助”是指半边户家庭中本市农村居民一方年满60周岁时单方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的奖励扶助金。此项制度从2011年1月1日起,在全市农村地区开始施行。 奖励扶助对象申请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为“半边户”计划生育家庭,且本人具有本市农村居民户籍; 2.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3.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以下相同)子女的行为; 4.现只有一个子女。
办理时间和地点 通州区梨园镇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云景东路80号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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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9512436【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2000082819Y311072104300000 进驻大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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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项行使层级 物流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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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办范围 特定程序 公示
行使内容 村(居)民委员会审议并张榜公示,乡镇级初审并张榜公示,区级审核确认公布。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申请人需现场提交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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