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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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有档案的本市城镇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存档参保手续。 (2)无档案本市户籍人员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服务窗口提交参保登记申请,街道社保所收齐材料后前往区医(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如业务已经下沉街道社保所的可直接办理)。 (3)可以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办好一件事”专区,“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灵活就业模块申请办理。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8:30-17:30(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9:00;下午17:00-17:30需预约;周六8:30-12:3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057900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一层;各街乡政务服务中心。【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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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MB1984283J3112041044005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网上操作系统不支持个人业务,须由街乡社保所工作人员现场提交材料。 | ||

| 该事项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有档案的本市城镇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存档参保手续。 (2)无档案本市户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服务窗口提交参保登记申请,街道社保所收齐材料后前往区医(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如业务已经下沉街道社保所的,可直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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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有档案的本市城镇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区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存档参保手续。 (2)无档案本市户籍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所服务窗口提交参保登记申请,街道社保所收齐材料后前往区医(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为参保人办理参保手续。如业务已经下沉街道社保所的,可直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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