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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0112000082974B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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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0112000000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通运街道办事处: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潞源街道办事处:工作日,08:30-17:30,周六,09:00-13:00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通运街道办事处:北京市通州区紫运北街108号通运街道办事处214办公室综合窗口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潞源街道办事处: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办事处5号楼106室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综合窗口
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以及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依个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于已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为暂停缴费状态的参保人,如职工保险为非正常缴费或退休的且城乡居民未超龄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恢复为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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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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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经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无误的,实时办结。(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经系统与相关部门信息比对无误的,实时办结。(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以及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依个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于已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为暂停缴费状态的参保人,如职工保险为非正常缴费或退休的且城乡居民未超龄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恢复为正常缴费。
办理时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通运街道办事处: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30;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潞源街道办事处:工作日,08:30-17:30,周六,09:00-13:0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通运街道办事处:北京市通州区紫运北街108号通运街道办事处214办公室综合窗口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潞源街道办事处:北京市通州区潞源街道办事处5号楼106室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53701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玉桥西里4号楼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层综合窗口 【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2014001006 事项编码 11110112000082974B3002014001006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2000082974B3002014001006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专业分中心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街乡初审、区级终审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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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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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使用互联网可直接办理,有共享数据的无需提交申请材料。到经办社会保险业务的机构办理提供:身份证件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符合参保条件,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核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3.核对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1.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条)2.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源:《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第三条)3.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与村(居)委会协办员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其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源:《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第七条)4.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源:《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京政发〔2008〕49号第二条)5.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来源:《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4〕177号第三条)【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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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初审合格受理,初审不合格不受理

    审查标准

    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以及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依个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于已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为暂停缴费状态的参保人,如职工保险为非正常缴费或退休的且城乡居民未超龄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恢复为正常缴费。【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5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参保登记完成

    审查标准

    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以及在本市居住但未就业、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不含在校生)、持有本市取得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证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依个人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对于已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为暂停缴费状态的参保人,如职工保险为非正常缴费或退休的且城乡居民未超龄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状态恢复为正常缴费。【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结果名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
结果文书类型登记表
结果样本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发布号令(文号)主席令第35号(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决定》修正)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
【展开】
【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依据名称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
发布号令(文号)国发〔2014〕8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三、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展开】
【部门规章】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人社部发〔2019〕8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七条:社保机构、乡镇(街道)事务所与村(居)委会协办员应提供以下两种方式供城乡居民任意选择其一申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展开】
【地方政府规章】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京政发〔2008〕49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具有本市户籍,男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未满55周岁(不含在校生),未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或不符合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城乡居民,应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展开】
【规范性文件】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依据名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京人社居发〔2014〕177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三、本市户籍人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展开】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据名称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
发布号令(文号)京人社居发〔2012〕44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经办规程【展开】

是否收费:

1、通州区行政区划代码是什么?
1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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