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人口或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可以在本市进行生育登记,登录“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系统”(https://sydj.wjw.beijing.gov.cn/)填写相关信息线上进行登记,或按照以下要求线下进行登记: (一)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人口的,到一方户籍地社区村(居)或街道(乡镇)进行生育登记; (二)夫妻双方均为外省市户籍、一方或双方为本市常住人口的,到一方现居住地街道(乡镇)进行生育登记; (三)本市集体户在校男女大学生、驻京现役男女军官、士官(含武装警察部队),参照本市户籍人口的有关规定进行生育登记。 2.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信息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 一致。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通州区新华街道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周六上午08:30 - 12:30; ) 北京市通州区吉祥路17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514984;(010)6955291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吉祥路17号新华街道办事处政务大厅综合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000086609F5110721059001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有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需要本人到场亲自办理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