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来源:《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养发〔2007〕21号)第六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劳动关系材料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劳动关系材料所载内容一致,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或劳动关系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8:30-17:30,周六,09:00-13: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潞源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胡各庄大街15号潞源街道办事处5号楼106室1号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537026【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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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2011256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12000082974B3112011256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000082974B3112011256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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