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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通州区宋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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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服务对象: (一)城乡特困中的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 (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三)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 (五)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其他重度残疾人)。(来源于:《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第二条) 2.本办法所称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或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本办法所称的老年人是指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高龄老年人是指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公民。本办法所称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是指按照《北京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经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确定为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来源于:《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第三条) 3.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机构,应为二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来源于:《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第八条) 4.补助标准如下: (一)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优先使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 (二)低保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补助。 (三)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助。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助。 (五)其他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补助。 (六)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其中上浮部分由各区财政负担。(来源于:《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第五条) 5.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6.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7.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8.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残疾人服务机构收住精神残疾人的,参照执行。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08:30-17:3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59207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政务服务中心南侧一层综合窗口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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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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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0508002002 | 事项编码 | 11110112000082851A3110508002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2000082851A3110508002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通州区民政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9592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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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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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信息准确、完整,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由养老机构作为申请人,登录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管理平台输入服务对象的身份证号进行申请,并在福利平台中上传服务对象和养老机构签章后的承诺书。【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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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2个工作日 | 申请人员 | 申请信息转至入住服务对象户籍地区级民政部门 |
审查标准 养老机构填写信息,上传材料准确、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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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3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符合条件的接受申请;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京民养老发〔2020〕132号),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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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80个工作日 | 区民政工作人员 | 符合条件的审核完成,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 |
审查标准 福利平台通过网上数据共享方式,自动核对身份信息、残疾信息及能力评估信息,符合补贴条件的,福利平台自动审核通过,并自动生成政府补贴额度和个人支付额度;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福利平台审核不通过,审批终止。【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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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5个工作日 | 补助自动拨付至养老机构运营方法人账户,无需出证 | 1、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
无
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 |
结果名称 | 申领住院伙食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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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审核通过.jp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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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民养老发〔2020〕13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一)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补助。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优先使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 (二)低保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补助。 (三)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助。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补助。 (五)其他重度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区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补助。 (六)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其中上浮部分由各区财政负担。【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我区困难家庭入住养老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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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 |
指南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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