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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
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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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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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民政局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一层综合窗口
1、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2、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八条) 3、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4、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 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 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 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 5、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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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社会组织评估等级进行确认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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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18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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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办结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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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顺义区民政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评估,是指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为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督管理职责,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照规范的方法和程序,由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标准,对社会组织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并作出评估等级结论。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登记管理权限,负责本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领导,并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进行指导。 (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条) 2、对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基金会实行综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规范化建设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业务活动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八条) 3、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 取得社会团体、基金会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满两个年度,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二)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的。(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 4、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机构不予评估: (一) 未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 (二) 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三) 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四) 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五) 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来源于:《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 5、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办理时间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421519【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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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1008043000 事项编码 11110110000092785Y311100804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0000092785Y3111008043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顺义区民政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上位法明确要求必须现场办理。 民政部39号令《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四章(评估程序和方法)第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组织实地考察和提出初步评估意见;第十六条第(七)项规定:民政部门确认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发布公告,并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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