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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许可(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许可)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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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义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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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一层B区综合窗口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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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许可(母婴保健机构服务人员许可)变更申请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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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标准》,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程序。
办理时间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一层B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45316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0121050000 事项编码 1111011000009289X03110121050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11000009289X03110121050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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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1.申请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 3. 所有材料应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或由设置人签字并标明日期,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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