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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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提供的材料齐全。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一)勘探、采掘、爆破;(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三)架设桥梁、索道;(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和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4层2-7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011507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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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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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8249004 | 事项编码 | 11110221735097683Y3000118249004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1735097683Y3000118249004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昌平区交通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zwy.jtw.beijing.gov.cn/ows/app/common/login?ran=6 现场查询: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1号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801150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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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北京昌平APP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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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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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交通政务服务申请表_通航水域岸线安全使用和水上水下活动许可(水上水下活动许可)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人主体合法有效;2、主办单位、参加单位信息真实完整;3、涉及水域表达准确完整;4、申请事项为本机构管辖范围;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展开】 |
二 | 项目立项、初步设计、水域使用等批准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材料内容与申请内容相一致; 2、要素齐全、内容完整; 3、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展开】 |
或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的批准文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材料内容与申请内容相一致; 2、要素齐全、内容完整; 3、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需办理批准手续的项目【展开】 | |
三 | 与通航安全有关的技术资料及施工作业图纸(施工简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由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报送;2、包括基本概况、进度安排、施工作业图纸、活动方式,可能影响的水域范围,参与的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及其人员等;3、要素齐全、内容完整; 4、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展开】 |
四 | 通航安全保障方案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由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报送;2、包括作业或者活动保障措施方案、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文本等;3、要素齐全、内容完整;4、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展开】 |
五、建设、施工单位不为同一单位时 | |||||||||
(一) | 与水上水下活动有关的合同或协议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由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报送;2、能够体现各自的权利义务和安全责任;3、要素齐全、内容完整;4、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展开】 |
六 | 施工作业单位的资质认证文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由施工单位报送;2、加盖资质认证部门公章;3、要素齐全、内容完整;4、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施工作业时【展开】 |
七 |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决定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由建设单位、主办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报送;2、加盖公安部门公章;3、要素齐全、内容完整;4、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内河水域申请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人数超过1000人时提供【展开】 |
八、申请人为个人的,还需提交 | |||||||||
(一) | 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与是否一致;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展开】 |
(二)、委托办理的,还需 | |||||||||
1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书为统一固定格式; 2.委托人是否为申请人,且签字或加盖公章; 3.委托人与被委托人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且正反面复印并贴于委托书指定位置; 4.办理时间是否在委托期限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展开】 |
2 | 被委托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正本原件仅供查验);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 2、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与是否一致;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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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予以受理或不受理 |
审查标准 1.申请事项属于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限定的办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中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4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和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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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3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1.审批通过的,出具加盖市交通委“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2.审批不通过的,出具加盖市交通委“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不予不予许可决定书》。 |
审查标准 1. 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单位、人员、船舶、海上设施或者内河浮动设施符合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要求;2. 已制定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方案; 3. 有符合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要求的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和责任制度。【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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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决定书 2、水上水下活动不予许可决定书 3、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技术评审通知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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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水上水下活动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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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4-1.许可决定书(区级).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水上水下活动不予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水上水下活动不予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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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4-2.不予许可决定书(区级).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技术评审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技术评审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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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涉水工程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技术评审通知书.doc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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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国家海事局制).docx |
有效时间 | 依据活动实际情况 |
无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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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355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五条 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可能影响通航安全的作业或者活动的,应当在进行作业或者活动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一)勘探、采掘、爆破; (二)构筑、设置、维修、拆除水上水下构筑物或者设施; (三)架设桥梁、索道; (四)铺设、检修、拆除水上水下电缆或者管道; (五)设置系船浮筒、浮趸、缆桩等设施; (六)航道建设,航道、码头前沿水域疏浚; (七)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体育比赛。【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对于提交的有关材料有什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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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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