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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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纳税服务职责过程中未提供规范、文明的纳税服务或者有其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情形,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投诉事项,适用本办法。(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2纳税人进行纳税服务投诉需遵从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客观、真实地反映相关情况,不得隐瞒、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7号)) | ||
| 办理时间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23号2216室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一层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6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北京市昌平区鼓楼南大街23号2216室;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一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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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30050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103691D3002030050000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103691D3002030050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昌平区税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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