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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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依法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毕业年度内的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直接向创业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高校所在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为申领。《关于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校在校生办理<就业创业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5〕220号)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证照真实有效。 | ||
| 办理时间 | 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00; 周六上午08:30 - 12:30;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6号楼4层410室1号综合窗口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2层2-6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74044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二层2-6号综合窗口 昌平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昌盛路12号院乐华仕健康产业园5号楼、6号楼4层410室1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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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14104003 | 事项编码 | 11110221696308627M3002014104003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1696308627M3002014104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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