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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5
11110221000029348W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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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平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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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4层2-7号综合窗口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 二、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三、符合事项范围(来源:《法律援助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1、第二十九条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 四、属于管辖范围(来源:《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不予受理的情形(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非诉讼事务处理机构受理范围的; (二)申请相对人不明确的; (三)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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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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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公民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批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北京市司法局承诺办理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北京市司法局承诺办理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 二、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三、符合事项范围(来源:《法律援助法》《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 1、第二十九条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 四、属于管辖范围(来源:《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不予受理的情形(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非诉讼事务处理机构受理范围的; (二)申请相对人不明确的; (三)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办理时间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4层2-7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71014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4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东环路146号昌平区司法局二层217办公室【展开】

基本编码 000512001000 事项编码 11110221000029348W3000512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1000029348W3000512001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司法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9710148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申请人须现场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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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一、身份证审核的要点 1.核对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核对原件与复印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二、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说明 例如:确定智力、精神类残疾人的监护人的残疾证;列明法定代理人或确定的监护人的法院裁判文书;村、居委会开具的监护人证明等。【展开】《法律援助条例》【展开】【展开】
经济困难材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能证明经济困难的材料,如低保证,低收入家庭证明,等等。【展开】《法律援助条例》【展开】【展开】
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的案件材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与申请法律援助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诉讼文书、司法机关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等。持有的材料基本判断事项的范围。【展开】《法律援助条例》【展开】【展开】
法律援助申请告知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签字真实有效,保证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展开】《北京市实行法律援助告知承诺制的意见 (试行)》【展开】【展开】
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说明表申请人自备非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展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展开】【展开】
法律援助申请人告知承诺情况核查授权书申请人自备非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有真实签字【展开】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展开】【展开】
法律援助申请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材料真实【展开】《法律援助法》《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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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1个工作日综窗人员收取材料,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或不予受理。

    审查标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与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
    二、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条件,按照北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执行(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三、符合事项范围(来源:《法律援助法》)
    1、第二十九条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第三十一条 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
    (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
    (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或者决定提出申诉或者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决定、裁定再审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4.因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主张权利的。因征地、拆迁而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并在民事诉讼中主张权利的。(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通知》)
    四、属于管辖范围(来源:《法律援助法》第三十八条)
    对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五、不予受理的情形(来源:《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二条)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或者其他非诉讼事务处理机构受理范围的;
    (二)申请相对人不明确的;
    (三)法律援助事项已审结或者处理完毕,申请人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法律援助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情形。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5个工作日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出具给予或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完整、清晰,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给予法律援助,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不予法律援助。【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7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2、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结果名称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格式文书)
结果样本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样本).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结果名称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格式文书)
结果样本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样本).jpg
有效时间无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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