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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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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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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的行为进行处罚

北京市

  • 办件类型

  • 到现场次数

  • 法定办结时限

  •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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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102816Q3110224A18000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使层级 区级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运行系统 权力来源
实施机构 昌平区市场监管局
处罚的行为 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作为商标
处罚的种类
处罚的幅度 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结果名称 处罚决定书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747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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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办理步骤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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