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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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单使用正确,内容填写齐全完整;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对可提交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申请人印章。 | ||
办理时间 |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11:30-13:30,17:00-17:30;周六08:0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五层1-6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74863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五层1-6号综合窗口【展开】 网上咨询: https://yewu.ghzrzyw.beijing.gov.cn/gwxxfb/cxghghhyys/shjgztcx.html【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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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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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5133005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82500906M300011513300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2500906M3000115133005A4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yewu.ghzrzyw.beijing.gov.cn/gwxxfb/cxghghhyys/shjgztcx.html 现场查询: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五层8号窗口 电话查询:(010)69748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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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市区)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一)涉密项目。 机密级及以上项目,秘密级公共建筑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 (二)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中公建类项目的规划许可原则上由市级机关办理,对其中前期研究决策成果成熟完善的项目,市级机关可授权属地分局办理;住宅类项目由属地分局办理。对授权分局办理的项目,市级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及重点督办。 (三)跨区域项目。 跨省域和跨区域项目的规划许可手续由市级机关办理,项目中不跨区域的单体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可由市级机关授权属地分局办理。 (四)除前款所述之外的其他各类规划许可手续在属地分局办理。 (五)通州区范围及亦庄新城规划范围内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权限分工按照我委相关规定执行。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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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2024年3月1日起,除城镇居民建房项目外,线下窗口均不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 2.以上申请材料线下窗口统一收取存储电子材料的光盘,光盘读取后退还。 3.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 4.自然人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时,申请人请出示房屋(土地)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将现场核验并复印留存1份后,当面交还申请人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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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申报 | |||||||||
(一)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申请表(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一表式”受理)(表SF-1和SF-2)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申请表单使用正确,申请表内容填写准确齐全,涉及事项前勾选“√”;申请表中涉及事项的相关内容必填,不涉及事项内容无需填写。 1.申报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填写申报单位名称与单位公章名称一致; 2.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 3.审批文件需政务中心或行政机关送达的,填写送达信息; 4.前期工作成果文件按照项目情况,勾选取得批准文件的名称并填写文号; 5.根据项目情况,勾选申请办理事项。 6.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7.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二) | 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授权委托书内容填写准确齐全。 1.授权单位、受托人基本信息、受托范围的工程名称、建设位置等与申请表对应内容一致;授权办理事项与申请表办理事项一致;授权期限应在许可决定期限内,即办理事项的工作时限内。 2.授权单位加盖的申报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应规正清晰,授权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公章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姓名与申请表的填写一致。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处的授权日期应填写。 3.涉密项目提交原件1份;其他项目提交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2.身份证复印件应规整、清晰。 3.涉密项目申请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将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其他项目提交正反面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选择服务窗口申请的,将现场核验身份证原件。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
(三) | 关于低风险工程建设的申请公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申请公函符合公文基本要素(红头文件,标题、发文号等)和要求,报送单位准确。 1.申请文件符合公文的基本要求,包括取得土地登记(权属)证书(文件)的名称、证(文)号、土地登记证书载明的权利类型、权利性质;集体土地上建设项目需附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委会签署的意见;包括申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符合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清单要求的承诺 ;申请建设简易低风险工程的建设位置、建设内容(建筑使用性质)、建设规模等;工程涉及伐移树木的,应明确伐移树木的类型、树种、规格、数量、树木位置(在总平面图上标注树木位置编号)、树权人意见等;以及确保树木移植成活,并按规划批准实施绿化的书面承诺。 2.申请公函中土地登记(权属)等文件文号与申请表填写一致;伐移树木的规格、数量等与申请表填写一致。 3.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涉及树木移伐的,附树木移伐告知承诺书;树权单位与建设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交树权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四) | 设计图纸1套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图纸首页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图纸目录页和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建筑平立剖面图纸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基础设计图纸(基础平面图和基础剖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设计图纸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剖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平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等各1份,图纸要求参见《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技术文件办理指南——房屋建筑工程》(市规自发〔2022〕373号)(PDF格式【展开】 |
另附相同总平面图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电子 | 样例下载 | 1.设计图纸格式应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应清晰完整。纸质图纸按出图要求装订成册,电子图纸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有关要求。 2.总平面图应包含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定位、面积、高度、本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绿化、消防设计、人防设计、无障碍设计、适老性设计、绿色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雨水利用、门楼牌、围墙等有关内容。 3.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并保证其有效性和完整性。【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工程涉及伐移树木的,应在总平面图上绘制伐移树木具体位置并编号(BDB+PDF格式)【展开】 | |
(五)、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项目 | |||||||||
1 | 现状房屋测量成果报告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报告书》为原件,每页均需加盖测绘单位测绘专用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1份【展开】 |
(六)、申请告知承诺方式办理规划许可的 |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告知承诺)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表FL-1)勾选“告知承诺”。 2.承诺书内容填写完整、准确。委托代理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移动电话应与《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应规正清晰,单位名称及公章与《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有关信息一致。 3.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4.电子材料应符合《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相关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展开】 |
(七)、办理施工许可 | |||||||||
1 | 施工合同协议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施工合同协议书 原件扫描件PDF格式材料 2.合同内容填写完整(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一致),签字盖章真实有效。【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社会投资低风险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
二、自然人申报 | |||||||||
(一) | 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理申请表(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一表式”受理)(表SF-1和SF-2)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申请表单使用正确,申请表内容填写准确齐全,涉及事项勾选“√”;申请表中事项内容必填,不涉及事项内容填写“无”。申请人应为全部共有产权人,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请现场核验(共有)产权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双面复印留存1份。 1.(共有)产权人与申请人出示的房屋(土地)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产权人一致; 2.(共有)产权人信息填写完整、身份证号码填写准确,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规正清晰; 3.房屋建设基本情况中规划许可各项内容填写齐全。 4.申请表原件1份。【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二) | (共有)产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 全部(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每人1份,双面复印,(共有)产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表填写一致;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2.身份证复印件规整、清晰。【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将现场核验全部(共有)产权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办理申请表》后。【展开】 |
(三)、(共有)产权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另需 | |||||||||
1 | 委托公证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根据申请表“委托办理”勾选,判定是否提交委托公证书。 1.勾选的,提交加盖公证处公章的委托公证书原件1份。 2.委托公证书的委托人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与建房申请人一致; 3.委托书中房屋地址、房屋权属证书证号等与申请表中房屋坐落、证书证号一致; 4.委托办理事项与申请办理事项一致; 5.委托期限在有效期内。【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到公证部门办理委托公证【展开】 |
委托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请现场核验申报单位委托代理人出示的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存1份,附在《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 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复印,姓名、身份证号码与申请表、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基本信息一致;身份证在有效期限内。 2.身份证复印件应规整、清晰。【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服务窗口申申请时将现场核验并复印留存1份【展开】 | |
(四) | (共有)产权人提交建房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建房申请包括申请建房原因,房屋坐落、房屋(共有)产权人情况,房屋权属证书名称、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檐口高度、屋脊高度等基本情况,包括申请建设的房屋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建房申请包括申请建房原因,房屋坐落、房屋(共有)产权人情况,房屋权属证书名称、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檐口高度、屋脊高度等基本情况,包括申请建设的房屋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等。【展开】 |
(五) | 具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现状房屋测量成果报告书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现状测量成果报告书》【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六)、房屋跨度超过6米的平房或二层(含)以上房屋及整体院落改造的 | |||||||||
1 | 设计图纸1套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 | 样例下载 | 房屋跨度超过6米的平房或二层(含)以上房屋及整体院落改造的,须提交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1套,另附相同总平面图1份。 设计图纸份数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清晰完整,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1.设计图纸为蓝晒图,图纸份数应符合“设计图纸1套,另附相同总平面图1份”的要求,A4规格竖向折叠装订成册。 2.设计图纸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 3.总平面图包括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图纸要素;包括用地区域位置图、工程设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总平面图包括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无障碍设计、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消防设计、雨洪利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内容; 4. 图纸首页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图纸目录和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基础设计图纸(基础平面图和基础剖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房屋跨度小于(含)6米的平房翻建工程,不需提交设计图纸【展开】 |
另附相同总平面图2份 | 中介机构或法定机构产生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 | 样例下载 | 房屋跨度超过6米的平房或二层(含)以上房屋及整体院落改造的,须提交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纸1套,另附相同总平面图1份。 设计图纸份数符合要求,加盖专用印章清晰完整,并按要求装订成册。 1.设计图纸为蓝晒图,图纸份数应符合“设计图纸1套,另附相同总平面图1份”的要求,A4规格竖向折叠装订成册。 2.设计图纸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 3.总平面图包括图名、指北针、比例尺、图例、图标、图签等图纸要素;包括用地区域位置图、工程设计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等;总平面图包括必要的设计说明,包括无障碍设计、项目及周边建筑日照测算情况、消防设计、雨洪利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有关内容; 4. 图纸首页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图纸目录和总平面图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资格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基础设计图纸(基础平面图和基础剖面图)加盖“工程设计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师资格章”。【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
(七)、位于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改善类建筑 | |||||||||
1 | 房屋解危通知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有资质的鉴定部门或房屋管理部门出具 2.鉴定现状房屋存在危险,提出亟待拆除、解危排险等要求。【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2024年3月1日起,除城镇居民建房项目外,线下窗口均不再收取纸质申请材料。 2.以上申请材料线下窗口统一收取存储电子材料的光盘,光盘读取后退还。 3.线上、线下申报材料具体格式要求详见《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报件标准(试行)》。 4.自然人申请工程规划许可时,申请人请出示房屋(土地)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时,将现场核验并复印留存1份后,当面交还申请人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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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不予受理、补齐补正通知书 |
审查标准 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报材料实质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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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进驻经办人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 |
审查标准 符合规划综合实施方案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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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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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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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pdf |
有效时间 | 两年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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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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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九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收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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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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