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1
111102210001028919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许可(变更)
111102210001028919300012311700302
1111022100010289193000123117003
0
a4225cdb-a149-4940-9b12-e2e166cd7106
e223ca35-50a3-499c-9588-802b6f956e21
3
01
昌平区卫生健康委
110114000000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3层2-7号综合窗口
1.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根据《北京市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和《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等,按照提交材料清单,提供全部证明材料。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99","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助产技术、结扎手术\", \"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0","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64ba6ac2-ce15-43ae-8d1e-e9a9e7e1bf25","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CONSTRUCTION_EXPANSION":"0","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POWER_NAME":"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ITEM_ATTRIBUTE":"04^05^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昌平区统一行政审批平台","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2105603","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0","POWER_ATTRIBUTE":"1","ONLY_ID":"ab24b79a-7fe4-4d88-956b-5ff844d7dac3","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1125"}
[]
1
2^3^4^9
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许可(变更)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4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3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根据《北京市助产技术管理办法》和《开展助产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基本条件》等,按照提交材料清单,提供全部证明材料。
办理时间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8:30-17:30,17:00-17:30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30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3层2-7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70972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3层2-7号综合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23117003 事项编码 1111022100010289193000123117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10001028919300012311700302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昌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申请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 3. 所有材料应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或由设置人签字并标明日期,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或签字。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申请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 3. 所有材料应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或由设置人签字并标明日期,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或签字。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