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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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行政奖励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1、申报要件是否齐全,申报要件是否真实、有效; 2、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人员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七)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聚焦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重点资助先进装备制造、人工智能、大数据、新材料、现代医学与前沿生物、清洁能源等领域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本计划对在留学人员创业园(尤其是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进行适当倾斜。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请在申报材料中注明 (来源:《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须签字,逐份加盖企业公章。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照申请材料顺序装订成册; 4、凡申请材料需提交复印件的,申请人须在复印件上注明日期,加盖企业公章。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二层2-6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70041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龙水路22号院4号楼北京市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二层1号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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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0869002000 | 事项编码 | 11110221696308627M311086900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1696308627M3110869002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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