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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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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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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1层社保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转移接续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在申请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来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第三章 转移接续申请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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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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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 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 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转移接续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在申请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来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第三章 转移接续申请 第七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1层社保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669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1层社保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台【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1041009001 事项编码 11110224MB1633475Y3111041009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MB1633475Y3111041009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国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1、单位可以协助个人网申或窗口柜台办理;2、个人可以网申或者窗口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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