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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110224MB1633475Y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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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0
大兴区医保局
110115000000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1层社保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转移接续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在申请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来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第三章 转移接续申请 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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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 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 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转移接续申请实行统一的校验规则前置,在申请时转入地和转出地校验是否符合转移接续条件,若不符合条件则不予受理转移接续申请并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来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第三章 转移接续申请 第七条)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1层社保服务大厅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669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1层社保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台【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1041009001 事项编码 11110224MB1633475Y3111041009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4MB1633475Y3111041009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大兴区医疗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现场查询: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人保局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1层社保服务大厅咨询服务台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国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1、单位可以协助个人网申或窗口柜台办理;2、个人可以网申或者窗口柜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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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正本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展开】【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1.社会保障卡照面清晰完整,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 2.原件【展开】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医保办发〔2021〕43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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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经办人员受理此项业务。

    审查标准

    申请人需要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转入地已按规定参加基本医保。【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5个工作日经办人员转移业务办理成功。

    审查标准

    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筒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 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经办人员

    1、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网站下载:http://rsj.beijing.gov.cn/csibiz/

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结果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doc
有效时间无时限

【地方政府规章】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人社部发﹝2009﹞19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一条:保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合)人员流动就业时能够连续参保,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能够顺畅接续,保障参保(合)人员的合法权益。【展开】

是否收费:

1、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中存在资金转移的,转移资金如何处置?
如有资金转入,会再业务办结后转入个人医保存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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