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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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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2.电子缴库包括划缴入库和自缴入库两种形式。划缴入库的,由税务机关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应缴库税款的信息,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发送给国库,国库转发给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签订授权(委托)划缴协议的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从签约指定账户将款项划至国库。(来源:《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第十六条);3.资料真实、完整。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3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税务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一层19-27、30号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12366【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商事税务分中心: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路18号院3号楼一层引导台【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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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投诉网址: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office/jsp/zfts/index.html【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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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30008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8835673002030008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8835673002030008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大兴区税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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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微信公众号:北京税务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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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委托银行(金融机构)划缴税费款三方协议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3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采取纸质签署需按表样填写,签约各方名称、签约方地址、缴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划缴税款账户名称及账号、缴款人开户银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及名称。划缴税款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名称以银行开户许可证信息为准。缴款人开户银行行号、清算行行号,系统提示,如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字段均可直接显现,按照电子税务局的操作流程办理即可。【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税款缴库退库工作规程》 第十八条 授权(委托)划缴协议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代征代售人等缴款人准予其指定账户的开户银行根据税务机关发送的应缴税信息,从该指定账户中扣划税款缴库的书面约定。协议的基本要素应当包括协议编号、签约各方名称、签约方地址、缴款人税务登记号、划缴税款账户名称及账号、缴款人开户银行行号、清算行行号及名称、签约日期,签约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展开】 | 【展开】 |
二 | 经办人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是否本人证件。【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由于实名办税的需要,纳税人办理所有涉税业务均需携带身份证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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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办税服务厅或电子税务局接收资料信息,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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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0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办结 |
审查标准 根据《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通过税收征管系统进行验证。 验证未通过的,应告知纳税人未通过的原因;验证通过的,加盖税务机关印章,签署三方协议【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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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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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 |
结果名称 |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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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办理结果.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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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令第666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四十条 税务机关应当根据方便、快捷、安全的原则,积极推广使用支票、银行卡、电子结算方式缴纳税款。【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如何签订三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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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所需资料如下:1.《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3份;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此事项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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