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大兴区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3
01
11110000000029006R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公安分局
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11110000000029006R300010913400301
11110000000029006R3000109134003
0
fa3059e0-c722-442b-a40c-f84b15562995
0d9f689e-7f21-4395-87ef-f3c8d4a5e3a3
3
01
市公安局大兴分局
110115000000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公安分局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周六上午09:00 - 14:00; )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综合受理窗口
第三条 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五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来源:《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99","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82b7ffc4-3a63-4c58-bd17-f758d3d48de4","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CONSTRUCTION_EXPANSION":"0","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公安局","POWER_NAME":"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除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外)","ITEM_ATTRIBUTE":"01^04^05^06^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系统","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0707803","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44d7f13b-2973-497d-8236-6a3fe038e10f","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2
1^2^3^4^5^9
http://www.gayzd.com/#/logi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购买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许可

大兴区

切换简洁版

  • 即办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公安分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第三条 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取得购买许可证或者购买备案证明后,方可购买易制毒化学品。 第四条 个人不得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第五条 申请购买第一类中的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其他组织的登记证书或者成立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原件)。合法使用需要证明由购买单位或者个人出具,注明拟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和用途,并加盖购买单位印章或者个人签名。 (来源:《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
办理时间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1:30; 下午: 13: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1:30 - 13:00; 周六上午09:00 - 14: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大兴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1层B厅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1296088;(010)6121232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09134003 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9006R3000109134003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000029006R3000109134003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区公安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www.gayzd.com/#/login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区级受理,区级审批。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注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 (3)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4)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5)需加盖公章的,应明确具体的盖章位置;【展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个人的)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纸质/原件/1份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其他组织提交主体登记文件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申请人递交的材料格式与材料样例是否一致; (2)内容是否有遗漏,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信息是否填写一致; (3)授权范围是否符合要求,委托日期是否有效; (4)是否盖企业公章,法人人名章,公章和企业名称是否与申请表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无授权委托情况,申请人本人是否与营业执照上身份信息一致。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个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 2.纸质/原件/1份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合法使用需求说明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电子样例下载1、合法使用需求说明是否加盖单位公章,且与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一致; 2、品种和数量是否与申请表一致; 3、用途是否合理合法。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部门专职办理人员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

    审查标准

    (1) 材料齐全,填写完整;核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是否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核对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是否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个工作日首席代表、部门负责人首席代表、部门领导对符合标准的作出批准发证的决定

    审查标准

    (1)经营企业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2)其他组织提交登记证书(成立批准文件)和合法使用需要证明。^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网上打印

    1、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送达方式
    网站下载:www.gayzd.com

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结果名称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
结果文书类型证照
结果样本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pdf
有效时间见结果文书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二十一条:国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行管制,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实行许可制度。禁止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储存、提供、持有、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 【展开】

是否收费:

1、备案材料不齐
咨询禁毒办,电话(010)61212322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

请选择您的办理区域:

北京市

请选择需要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