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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康秀园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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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康秀园社区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在全市任意一家街道社保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2、通过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登陆个人账号线上自助办理(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 | ||
办理时间 | 大兴区清源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圣和巷8号院2号楼一层(邮编:102627)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245705【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大兴区清源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滨河西里17号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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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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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112041044001 | 事项编码 | 111102247376672649511204104400111110224737667264906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737667264951120410440010111110224737667264906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康秀园社区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现场查询:大兴区清源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滨河西里17号一层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69245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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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分条件办理(区街)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1、在校生由学校协助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 2、其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参保的街道社保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的变更或通过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线上自助办理(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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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柜台办理需要提供证件的核验,如果是代办,代办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网上办理时,无需提供任何材料证明,直接办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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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办理本人变更业务时,身份材料仅供核验,代办信息变更时,提供代办人和变更信息人员身份材料复印件。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当事人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簿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不含无法通过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芯片信息)或者照片与本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当事人应当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柜台办理需要提供证件的核验,如果是代办,代办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2、网上办理时,无需提供任何材料证明,直接办理。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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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经办人员 | 受理业务 |
审查标准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并填报《个人信息变更表》,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0个工作日 | 经办人员 | 受理业务 |
审查标准 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并填报《个人信息变更表》,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必须签字。【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经办人员 |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 |
无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 | |
结果名称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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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信息变更表(表样).pdf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规范性文件】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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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人社农合发[2017]250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学生,由学校办理参保手续,其他参保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周末是否可以办理此项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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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齐全相关材料,可以在周末办理此项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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