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一、参保人在本市参保: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 第七十四条: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以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中第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开放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程序,界定可供查询的内容,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等方式提供查询服务。 二、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根据《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4号) 中第十五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网点应当设立专门窗口向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提供免费查询服务。参保人员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本人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被委托人需持书面委托材料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三、材料齐全,证件有效、清晰; | ||
| 办理时间 | 大兴区安定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9:00,中午11:30-13:00,下午16:30-17:00;周六:9:00-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大兴区安定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兴安大街3号;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023190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兴安大街3号安定镇政务服务中心1-4号综合窗口【展开】 |
||
|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002014005002 | 事项编码 | 11110224000087812Y3002014005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000087812Y3002014005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大兴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镇(乡、街道)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