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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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机构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1.第四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范围包括: (一)在本市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 (二)在本市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其他劳动者。 关于印发《北京市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就发〔2011〕80号)2.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 ||
| 办理时间和地点 | 大兴区北臧村镇政务服务中心 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8:30 - 12:30;延时服务需预约,法定节假日除外; ) 北京市大兴区天荣街8号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1256301【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天荣街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1-4【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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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4000088575L511201127600000 | 进驻大厅类型 | |
| 委托部门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 办理项行使层级 | 物流快递 | 否 |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 | |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定程序 | |
| 行使内容 | 各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负责核发常住外来劳动力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原社保所)负责核发本市户籍劳动力及港澳台居民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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