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服务对象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受理条件 | 受理和初审在各区,各区办理该事项的办理地点见各区办事指南。市级负责复审,不直接受理各经营性机构的申请。 (一)依法取得职业中介行政许可且正常开展职业介绍业务满三年及以上; (二)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开展职业介绍服务且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三)连续三年的年均职业介绍成功人数达到500人以上; (四)具备成为北京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网员单位的硬件设备及技术保障力量; (五)能够公开向社会承诺自愿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来源《关于实施<鼓励职业中介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的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有关程序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09]197号) 材料齐全,填报完整,机构基本信息应与营业执照一致。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2层社会事务服务区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785787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2层社会事务服务区综合窗口【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
基本编码 | 111011213002 | 事项编码 | TEKFQ1116F000000933111011213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TEKFQ1116F000000933111011213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