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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怀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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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3、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相关印证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 ||
办理时间 |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0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0687447【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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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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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5118002 | 事项编码 | 11110000782500869F3000115118002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782500869F3000115118002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委托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怀柔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zjw.beijing.gov.cn/ 电话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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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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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关于XXXX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需按照所给样例进行填写,填写内容完整齐全、真实有效,填写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相关材料和实际情况一致,并在加盖公章栏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二、企业法人的 | |||||||||
(一) | 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三、非企业法人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四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说明文件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董事会决定、事业法定代表人出具上级下达的任免文件、社团组织出具主管部门决定文件;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一致,出具的证明材料正式有效。【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六、委托办理的 | |||||||||
(一) | 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内容中应明确被授权事项内容,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明确探矿权申请人、勘查项目名称等基本信息,相关信息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应载明有效期;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七、委托办理的 | |||||||||
(一)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与授权委托书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八 | 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坐标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建设项目用地范围拐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数据与实际情况、提交的压覆报告等相关材料内容一致。 2、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九 | 关于《XXXX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复函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1、材料真实有效。 2、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3、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十 | 规划意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提交的规划意见书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提交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
十一 | 与矿山企业签订的同意压覆矿山矿产资源储量的协议 | 申请人自备 | 非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或电子 | 样例下载 | 材料真实有效,复印件应完整清晰、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加盖公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印发的压覆审批相关要求》【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收件单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相关印证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材料齐全,填写完整;2、提交的证照证件齐全完整、真实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相关印证材料所载内容一致; 4、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7个工作日 | 业务部门负责人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批复文件 |
审查标准 1、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矿产资源)申请属于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范围;(《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第二条、第三条)2、申请人和经办人符合法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3.属于《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规定的须办理压覆审批的情形;(国土资发(2010〕137号第二条、第三条) 4.申请材料齐全,填写完整; 5.与压覆审批相关的其它条件。【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1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
发证 | 0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 |
送达方式 | |||
---|---|---|---|
![]() ![]() |
无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 | |
结果名称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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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8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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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874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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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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