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您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为获得最佳用户体验,建议使用
Edge浏览器107版本及以上(推荐)、360浏览器11版本及以上并选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等访问北京市政务服务网
当前:怀柔区 切换区域

市级

  • 北京市

区级

  • 东城区
  • 西城区
  • 朝阳区
  • 丰台区
  • 石景山区
  • 海淀区
  • 门头沟区
  • 房山区
  • 副中心(通州区)
  • 顺义区
  • 昌平区
  • 大兴区
  • 怀柔区
  • 平谷区
  • 密云区
  • 延庆区
  • 经济开发区

乡镇
(街道)

  • 北京市

村(社区)

  • 北京市

市级
部门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教委
  • 市科委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市民族宗教委
  • 市公安局
  • 市民政局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 市城市管理委
  • 市交通委
  • 市水务局
  •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商务局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退役军人局
  • 市应急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审计局
  • 市广电局
  • 市文物局
  • 市体育局
  • 市统计局
  • 市园林绿化局
  • 市金融管理局
  • 市国动办
  • 市知识产权局
  • 市医保局
  • 市粮食和储备局
  • 市中医局
  • 市药监局
  • 市城管执法局
  • 市文化执法总队
  •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市档案局
  • 市新闻出版局
  • 市电影局
  • 市版权局
  • 市政府侨办
  • 市贸促会
  • 市委编办
  • 市消防救援总队
  • 市保密局
  • 市总工会
  • 市残联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 市地震局
  • 市气象局
  • 市烟草专卖局
  •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 北京邮管局
  • 市排水集团
  • 市电力公司
  • 市热力集团
  • 北信基础设施公司
  • 市自来水集团
  • 市燃气集团
  • 北京铁塔公司
  • 副中心管委会
  • 临空区(大兴)管委会
  •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 北京海关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显示更多

我在听,请说话(10s)
抱歉,没听清,请再说一遍吧
3
01
111102270000976000
北京市怀柔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
111102270000976000300014110700101
1111022700009760003000141107001
0
81a37318-dccb-4f45-a9c7-ae61732aacc0
5eb4d7e8-c2a4-4c97-9ef6-310c90faa3af
2^3
01
怀柔区民宗侨务办
110116000000
北京市怀柔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0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一层综合窗口
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宗教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要求,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其中: (一)确有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需要,并经该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二)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三)符合城乡规划和文物、风景名胜区、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四)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0^1","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教堂改建\", \"寺庙改建\", \"道观改建\"]","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cadb3efe-331d-4190-9602-916591babe83","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管理局","POWER_NAME":"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ITEM_ATTRIBUTE":"04^05^06^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0603901","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POWER_ATTRIBUTE":"1","ONLY_ID":"57eaa2fe-7068-4725-af50-7cdc9ae55f93","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北京市统一行政审批管理平台","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0415"}
[]
1
3^4^9
http://banshi.beijing.gov.cn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寺观教堂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改变现有布局和功能)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怀柔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宗教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宗发〔2018〕11号)第二十条的相关要求,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其中: (一)确有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需要,并经该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二)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三)符合城乡规划和文物、风景名胜区、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四)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办理时间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中午12:00 - 13:00; 周六上午08:00 - 12: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大街53号一层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0687447【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000141107001 事项编码 1111022700009760003000141107001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700009760003000141107001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怀柔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69645349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区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分条件办理(市区)
通办范围 全区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1.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或者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但该宗教活动场所属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区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8条和第42条的规定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该宗教活动场所属寺观教堂的,由宗教活动场所向所在地区宗教事务部门提出申请,区宗教事务部门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5条、第38条、第43条的规定,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宗教事务局。市宗教事务局依据《行政许可法》第34条、第35条、第38条、第42条、第43条的规定,自收到区宗教事务部门的审核意见和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3.需要由市宗教事务局审批的,由区宗教事务部门在作出初审决定2日内,将全套审批材料报送市宗教局行政审批服务处。由市宗教局行政审批服务处转送市宗教局各相应宗教处。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1、所有材料须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申请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核对申请书各项内容是否一致; 2.确认申请书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核对申请书是否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核对申请书是否有自然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内容包括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项目说明及理由【展开】
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的书面材料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核对书面材料与申请书各项内容是否一致; 2.确认书面材料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确认书面意见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确认书面材料加盖申请人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展开】
设计草图-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其他;纸质样例下载1.确认设计草图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2.确认设计草图加盖申请人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展开】
位置图-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样例下载1.确认位置图与申请书内容一致; 2.确认位置图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确认位置图加盖申请人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展开】
效果图-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纸质样例下载1.确认效果图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2.确认效果图加盖申请人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展开】
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可行性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确认可行性报告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2.确认可行性报告加盖申请人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拟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展开】
有权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书面承诺及有关情况说明-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许可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核对书面承诺及有关情况说明与申请书各项内容是否一致; 2.确认书面承诺及有关情况说明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确认书面承诺及有关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展开】
确保资金到位的承诺书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核对申请材料各项内容是否一致; 2.确认申请书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核对申请书是否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核对申请书是否有自然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涉及银行的资金验资报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展开】
建设资金的验资报告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核对申请材料各项内容是否一致; 2.确认申请书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核对申请书是否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核对申请书是否有自然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展开】
宗教团体或该场所管理组织有关建设资金的情况说明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1.核对申请材料各项内容是否一致; 2.确认申请书填写完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无涂改; 3.核对申请书是否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对开正面印制; 4.核对申请书是否有自然人签章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国宗发〔2018〕11号)》【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1、所有材料须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显示更多

查看流程图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标准

    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
    其中:
    (一)确有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需要,并经该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二)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三)符合城乡规划和文物、风景名胜区、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四)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2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条件、标准,通过审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条件和标准,未通过审查,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审查标准

    (1)确有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需要,并经该场所管理组织集体研究同意;
    (2)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符合该宗教的建筑规制,与该场所的环境相协调;
    (3)符合城乡规划和文物、风景名胜区、建设、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规定;
    (4)有必要的建设资金,资金来源渠道合法。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1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北京市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

北京市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名称北京市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结果文书类型批文
结果样本北京市宗教事务局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docx
有效时间见结果文书

【行政法规】宗教事务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依据名称宗教事务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三十三条: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后,依法办理规划、建设等手续。……【展开】
【规范性文件】宗教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
依据名称宗教局关于印发《宗教事务部分行政许可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国宗发〔2018〕1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二条:申请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由宗教活动场所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不影响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拟改建或者新建的建筑物改变宗教活动场所现有布局和功能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提出意见,属于寺观教堂的,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属于其他固定宗教活动处所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展开】

是否收费:

1、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吗?
应当。

指南分享

党政机关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