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1111022700009780XL3110208104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无 |
| 实施机构 | 怀柔区民政局 | ||
| 处罚的行为 | 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情节严重的行为 | ||
| 处罚的种类 | 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
| 处罚的幅度 |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16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 【第46条】【第3款】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642047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政务服务中心民生保障和婚姻登记分中心: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26号三层社团窗口 |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 |
||
无
| 办理环节 | 办理步骤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 检查立案 | |||
| 检查 | 暂无 | 暂无 | |
| 立案 | 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及时立案。 | 立案审批文书 | |
| 调查决定 | |||
| 调查 | 出示执法身份证件,表明执法身份。依法调查和保存证据 | 调查笔录、证据文书 | |
| 告知 | 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 告知书 | |
| 决定 | 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无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16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 【第46条】【第3款】行业协会违反本法规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展开】 |
| 1、咨询电话 |
|---|
| (010)6964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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