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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平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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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区公安分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当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制。(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2、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申请材料应完整、清晰。使用A4纸复印、扫描,且与原件一致。 4、凡申请材料需提交扫描件的,格式、文件大小须符合要求。 | ||
办理时间 |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2:00; 中午12:00 - 13:00; 下午13:00 - 15:0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二层公安窗口(55-60咨询)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984457【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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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010)110【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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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2009001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84K3002009001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84K3002009001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公安局平谷区公安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www.beian.gov.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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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国家级垂管系统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www.beian.gov.cn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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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须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2、营业期限须在有效期范围内 3、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展开】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二 | 网站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当事人应当提交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三 | 网站应急联络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当事人应当提交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四 | 网络安全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 | 结果文书类;电子 | 样例下载 | 1.照面清晰完整;证件在有效期内;临时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户口簿上的公民身份号码为升位前15位数字的,视为一致),不一致的(户口簿上无公民身份号码的,视为不一致)。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严重损坏不能辨认,当事人应当提交新的有效居民身份证 2.原件 3.公安机关出具【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 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落实网络安全保护责任;【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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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收件 | 0个工作日 | 申请人 | 按要求填报并递交备案申请 |
审查标准 填报的信息及提交的证件证照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复印件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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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0个工作日 | 负责民警 | 受理 |
审查标准 1.上传的证件图片要清晰大小在512K以内;2.单位名称:应完整填写网站主办者全称,如个人应填写个人姓名,企业应填写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公司名称。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以数字、字母等符号或以网站名称代替网站主办者信息; 3.单位性质:应与主办单位名称等信息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名称为某某公司,则单位性质应为企业;如主办单位为张三,则单位性质应为个人; 4.证件号码:应符合相应的格式要求,且与主办单位性质等信息(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个人等)对应一致。如主办单位性质为企业,只能填写不应填写军队代号或个人身份证等号码等非工商营业执照号码或非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5.投资或主管单位:网站所属者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政府机关、军队填写法人姓名或单位最高负责人姓名; 6.负责人常住地:内容真实准确,格式标准完整。例如,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7.办公电话:务必填写。号码应格式标准、内容真实准确,标准格式为“0086-010-68870788”,不得出现“010-00000000”等明显不真实的联系方式。【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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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5个工作日 | 负责民警 | 审查 |
审查标准 1.提交证照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复印件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2.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3.对交互式网站及确有现场检查必要的网站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当天,按照现场检查短信通知要求准备材料,相关材料需与申请提交内容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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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5个工作日 | 负责民警 | 发放备案号 |
审查标准 如果审核信息无误,将通过全国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服务平台发放备案号【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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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0个工作日 | 负责民警 | 1、公安机关备案号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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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公安机关备案号 | |
结果名称 | 公安机关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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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png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部门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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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公安部令第3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二条 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和所属的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企业注册地址在我区,实际经营不在我区,能在我区备案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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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公安局相关要求,需在网站开办人实际办公地点所在地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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