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01
111102260001128036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设置介入放射学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111102260001128036300012311300201
1111022600011280363000123113002
0
15aa26cd-b6b3-4b4d-8f4a-432d6dd4c33a
a4e28294-dfbb-4356-9939-c920cc812b0f
2^3
01
平谷区卫生健康委
110117000000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需提前预约); )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一层综合窗口5-10窗口
1)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放射性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书,放射性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表; (3)对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的医疗机构(必须同时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或DSA)
{"IS_GUIDE":"0","ONLINE_DECLARE_SYSTEM_MODE":"99","ITEM_REALITY_USELEVEL":"","SERVICE_OBJCT":"","IS_CONSTRUCTION":"0","CL_SERVICE_TYPE":"","APP_CODE_ID":"","YESNO_CITY_UNICOM":"99","CROSS_AREA":"","ISSHOHCENTER":"0","WECHAT_CODE_ID":"","FINANCIAL":"","LITTLEPROGRAM_CODE_NAME":"","CROSS_AREA_ALL":"","CROSS_PROVINCE":"","ALIAS_NAME":"[\"介入放射学\", \"职业病危害评价\", \"控评\"]","EAR_DISABILITY_GRAD":"","LIB_DISABILITY_GRAD":"","SPEAK_DISABILITY_GRAD":"","REGISTER":"","ONLINE_HANDLING_DEPTH_STANDARD":"05","APPROVAL_TYPE":"1","MIND_DISABILITY_GRAD":"","ACCEPTSERVICE":"99","YWBLX_ID":"538ef004-1bf7-44f3-a66a-0a448e1a5092","ONLINE_DECLARE_SYSTEM_DEPT":"","CONSTRUCTION_EXPANSION":"0","EMPOWER":"0","EXEMPT_MATERIALS":"","LITTLEPROGRAM_CODE_ID":"","EYE_DISABILITY_GRAD":"","ISMONVEINCENTER":"","DATA_FLAG":"XZXK_NEW","BUSINESS_APPROVAL_DEPT":"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POWER_NAME":"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ITEM_ATTRIBUTE":"04^05^06^11","CROSS_AREA_ATEXT":"","AGE":"","BGSYSTEM_APPROVAL_OTHER":"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放射诊疗许可信息管理系统","WIT_DISABILITY_GRAD":"","WECHAT_CODE_NAME":"","POWER_CODE":"B2105002","DISABILITY_TYPE":"","IS_ENABLE_CERTIFICATE_SHARE":"0","POWER_ATTRIBUTE":"1","ONLY_ID":"4182b902-275c-468b-a5fa-27f359d8af9c","YES_NO_OPEN":"1","BGSYSTEM_APPROVAL_NAME":"其他","APP_CODE_NAME":"","HOLDER":"","VERSION":"20241125"}
[]
2
2^3^4^9
https://114.251.181.142:5080/fszl/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设置介入放射学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7.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委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编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放射性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书,放射性危害一般类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评价报告表; (3)对危害严重类的建设项目,应当按卫生行政许可的时限组织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并进行职业病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的活动的医疗机构(必须同时开展放射治疗或核医学或DSA)
办理时间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中午12:00 - 13: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需提前预约);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一层综合窗口5-10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89994852【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信息大厦)一层综合窗口2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000123113002 事项编码 1111022600011280363000123113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600011280363000123113002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初审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区 特殊程序
行使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六十号,2018年12月29日予以修改)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八十七条: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法的规定实施。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资料,申请进行卫生验收:……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2016年1月19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医疗机构设置放射诊疗项目,应当按照其开展的放射诊疗工作的类别,分别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和设置放射诊疗项目申请:……(二)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同时开展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的,向具有高类别审批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显示更多

请选择情形:

提示:通过情形选择可引导出您办理该事项所需的材料,若要查看全部材料,请点击"查看全部材料"

查看全部材料 情形引导

收起
我选好了重选条件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https://219.232.216.128:5080/fszl/填报后A4纸打印 1.申请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 3. 所有材料应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或签字。 4. 申请方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领取审批结果,若“凭证”丢失,申请方须带身份证及机构开据的证明信领取审批结果。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https://219.232.216.128:5080/fszl/填报后A4纸打印 1.申请方须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材料应用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内容须完整、清楚,不得空项;网上下载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申请材料应按顺序提交,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各项材料。 3. 所有材料应由设置单位加盖公章并标明日期,复印件应在材料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或签字。 4. 申请方凭《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领取审批结果,若“凭证”丢失,申请方须带身份证及机构开据的证明信领取审批结果。
显示更多

指南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