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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宫村
家庭承包土地个别农户之间调整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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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宫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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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宫村
平谷区刘家店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平谷区刘家店镇行宫村政务服务站: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镇行宫村委会
1.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材料依据法定形式;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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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家庭承包土地个别农户之间调整审批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9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行宫村 服务对象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受理条件 1.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来源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材料依据法定形式;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平谷区刘家店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平谷区刘家店镇行宫村政务服务站:北京市平谷区刘家店镇行宫村委会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1973972【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基本编码 111018054000 事项编码 11110226000113427551110180540001111022600011342751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6000113427551110180540001111022600011342751001 进驻大厅类型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行宫村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行使层级 村(社区)级 运行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镇(街)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没开通网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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