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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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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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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1.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来源:《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二十四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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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切换简洁版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1

    到现场次数

  •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5.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受理条件 1.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来源:《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二十四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办理时间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周六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69044818【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1011221000 事项编码 111102285636164230311101122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22856361642303111011221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现场查询:北京市密云区新东路285号北京市密云区政务服务中心三层公共服务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
电话查询:(010)69044818
行使层级 区级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电话预约:(010)69044818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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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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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材料是否齐全,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展开】【展开】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样表下载空表下载按要求填写,与电子数据一致。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展开】【展开】
转出单位、转入单位、工伤职工(含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人员)三方签订的承接工伤保险责任协议书(一式5份)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按要求报送,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展开】【展开】
工伤认定决定书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按要求报送,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展开】【展开】
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按要求报送,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展开】【展开】
转出单位所属社保经(代)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关系转移业务告知书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按要求报送,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展开】【展开】
五、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还须提供
(一)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人员还须提供提交:系统生成的加盖公章的北京市因工死亡工伤职工待遇核准表(工表十)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必要复印件1份结果文书类;纸质样例下载按要求报送,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展开】【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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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决定是否受理

    审查标准

    1.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来源:《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二十四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2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修改系统内数据

    审查标准

    1.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来源:《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第二十四条)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0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完成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完成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结果名称完成工伤保险关系转移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完成工伤保险关系转移结果样本.txt
有效时间无时限

【地方政府规章】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
依据名称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
发布号令(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42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四条 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向该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新的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且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展开】

是否收费:

1、什么情况下办理工伤保险转移?
工伤职工调转单位时转入单位同意接收该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关系可以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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