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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基本信息
| 事项编码 | TEMY201905232152233110224241000 | 事项类型 | 行政处罚 |
|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使层级 | 区级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运行系统 | 无 | 权力来源 | 无 |
| 实施机构 | 密云区市场监管局 | ||
| 处罚的行为 | 对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未通过银行转账,使用现金方式,或未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经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行为进行处罚 | ||
| 处罚的种类 | |||
| 处罚的幅度 | 【第17条】【第1款】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第37条】【第1款】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 ||
| 处罚结果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065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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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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