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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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密云区太师屯镇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来源于《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2、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符合材料依据法定形式;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 ||
| 办理时间 | 密云区太师屯镇政务服务中心: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7:00,延时服务时间17:00-17:30(延时服务需预约);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6:30,延时服务时间16:30-17:00(延时服务需预约);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密云区太师屯镇光明社区服务站: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永安街143号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03259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永安街143号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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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1018052000 | 事项编码 | 11110228000108441X511101805200011110228000108441X39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8000108441X511101805200011110228000108441X3901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密云区太师屯镇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区级统建系统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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