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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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实施主体 | 密云区太师屯镇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办理形式 | |
| 受理条件 | 申请家庭应当填写《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声明书、授权书》,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授权医保部门对其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进行核查。同时提交上一自然年度家庭成员的以下相关材料: 1.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支出情况登记表、声明书、授权书》; 3.年度收入情况说明及相关财产说明; 4.参加商业保险的,需要提供商业保险主管部门出具的费用结算分割单; 5.对于参加外埠基本医疗保险及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因特殊原因未能实时结算的本市户籍人员,仍需提交相关医疗费用票据; 6.医保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
| 办理时间 | 密云区太师屯镇政务服务中心:季节周期: 夏季 (5月 - 9月) 工作日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冬季 (10月 - 4月) 工作日上午: 08:30 - 12:00; 下午: 12:00 - 16:3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1:00; 下午14:00 - 16:00; ) 查看详情 | ||
| 办理地点 | 密云区太师屯镇光明社区服务站: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永安街143号 查看详情 |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9032864【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永安街143号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政务服务中心一层综合窗口 【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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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诉监督方式 | |||
| 基本编码 | 110541003002 | 事项编码 | 11110228000108441X511054100300211110228000108441X39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228000108441X51105410030020111110228000108441X39 | 进驻大厅类型 | |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 所属机构 | 密云区太师屯镇光明社区居民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
| 行使层级 | 村(社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 预约办理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
| 通办范围 | 全镇(街) | 特殊程序 | 无 |
| 行使内容 | 无 | ||
|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民社救发【2015】403号)不能网办需提交纸质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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