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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一件事
  • “个转企”变更登记
  • 清税申报
  • 税务信息确认
办理时限
“个转企”变更登记 3个工作日
清税申报 即时办理
注意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税务机关提供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1.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2.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和 B 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税务信息确认 即时办理
办理流程
材料准备
债权人公告立即办理
清税申报
立即办理
"个转企"变更登记
领取营业执照立即办理
税务信息确认
领取发票
办理须知
常见问题
  • 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变更企业组织形式? 答:本市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个体工商户可在履行清算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申报、结清各项税费及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妥善处理的情况下,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组织形式。
  • 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
    1.具备相对独立且符合本市相关规定的经营场所;
    2.诚信守法经营,个体工商户无违法违规记录,个体经营者无不良警示记录;
    3.个体工商户从事的经营项目应当符合本市及各区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 个体工商户转换为企业组织形式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个体工商户转变为企业组织形式登记请到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管所申请办理;
    2.个体工商户转换为企业组织形式,应当遵循自愿原则;个人经营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家庭经营的,应当由全体经营者共同提出申请;
    3.个体工商户可以转变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三种企业类型。
  • 如何办理“个转企”涉税事项? 答:选择“个转企”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履行清算程序,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申报、结清原个体工商户各项税费。涉税事项可通过登录北京市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 如何发布“个转企”债权人公告? 答:可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发布“个转企”债权人公告,也可通过北京市政务服务网的“个转企”一件事平台的“债权人公告”模块发布。自公告之日起 10 日后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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