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事项
科技成果查新
科技成果登记
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申请
知识产权支持资金申请
现行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
科技查新机构根据科技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规范操作,作出科技查新结论。
立即办理
办事指南
为规范科技成果信息,保证及时、准确和完整地统计科技成果,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宏观科技决策,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科技成果予以登记。
立即办理
办事指南
与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产业化等相关的资金申请。
立即办理
对我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提供支持的资金申请。
立即办理
科技成果转化环节可以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个人相关
企业相关
常见问题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脱机版)填写要求
答:1、用户注册
“单位类型”选择“成果完成单位”,填入“单位名称”,其他内容据实录入或选项填入。
2、必填项和非必填项
系统中的数据项分为必填项和非必填项(又称选填项),用不同颜色的字体区分,其中红色字体为必填项,黑色字体为非必填项。
3、新成果的录入
在“数据处理”单击“增加”按钮,录入成果目录。
4、成果概况
批准登记号:成果登记时由成果登记批准单位赋予并填写。
批准登记日期:成果完成单位填写该成果的日期(即向成果登记邮箱发送压缩包的日期)。
成果简介:①课题来源与背景;②技术原理及性能指标;③技术的创造性与先进性;④技术的成熟程度,适用范围和安全性;⑤应用情况及存在的问题;⑥历年获奖情况;⑦成果简介要向社会公开,请不要填写商业秘密内容。
成果公报内容:概括介绍成果的基本情况,用以在国家科技成果网或成果公报上展示。
5、成果立项、评价情况
课题来源:单选。如列入多项计划,按最高级别计划填写。
评价方式:指科技成果评价采用的形式,包括:鉴定、验收、行业准入、评估和机构评价。
鉴定:指通过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管理机构或经其指定的中介服务机构组织的鉴定。
验收:指由主管部门、下达计划部门或委托单位按照计划任务书或合同(协议)书所规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进行的测试、评价,并做出了正式的评价结论。
行业准入: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行政审批内容,以新产品或新技术为体现形式的科技成果。如,肥料、农药、农机、种子、饲料添加剂、转基因产品、医疗器械的市场准入。
评估:指以项目评估的方式通过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的评价。
机构评价:通过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应用技术成果的技术水平及应用价值进行的评议和审定。
6、知识产权状况
知识产权形式: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系指科技成果获得专利授权并已实施;软件著作权登记系指软件经过正式依法办理著作权登记。“其他”系指植物新品种登记、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7、评价委员会名单
指在以鉴定、验收、评估等形式对本成果进行评价过程中发挥咨询、评价作用的专家委员会的成员。
8、打印登记表
获得成果登记号后,在“数据处理”中点击“打印登记表”按钮即可按照标准格式打印含有成果内容的科技成果登记表。登记表必须在封面页加盖第一完成单位公章。
9、数据导出
在“数据导出”中生成导出文件:cgsbqy.zip
科技成果登记参照的政策是什么?
答:依据《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科技成果登记统计调查制度》,科技成果登记由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实施,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要求收集并报送本辖区内的成果登记材料。
科技部科技成果登记方式有哪些?
答: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分为两种,一是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二是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脱机版),我市目前选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脱机版)进行登记,该系统主要由国家科技成果网进行建设、运行和维护。
申请科技成果登记的要求是什么?
答:在北京地区完成的科技成果,包括执行各级、各类科技计划产生的科技成果应当登记;非财政投入产生的科技成果自愿登记;涉及国家秘密的科技成果,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按照本规定登记。进行登记的科技成果分为基础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软科学成果三类。
申请科技成果登记的时间是什么?
答:全年均可进行登记
科技成果登记形式审核要点是什么?
答:市奖励办负责对申报登记的科技成果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登记要求的科技成果予以登记,并赋予登记号。申报登记的科技成果受理条件如下。
基础理论成果:(1)成果体现形式为学术论文的,需提供论文发表的公开出版物(或复印件);(2)成果体现形式为专著的,需提供其著作。
应用技术成果:(1)以鉴定方式评价的科技成果,需提供《科技成果鉴定证书》;(2)经法定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农作物品种、医药(含医疗器械)及标准类科技成果,需提供法定专门机构出具的有关审查结论报告、批准文件,实施、使用单位证明材料;(3)属专利(发明、实用新型)技术成果,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文件,实施、使用单位证明;(4)评价形式为验收形式的科技成果,需提供委托单位的验收报告,实施、使用单位证明,合同文本复印件等。
软科学研究成果: 进行软科学成果评审的相关材料。
我有一项科技成果,如何进行登记?是否可以自行选择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或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中登记成果?
答:您可以联系所在省市(部门)的科技主管部门或成果登记机构咨询如何进行科技成果登记,根据他们的要求选择相应成果登记系统。(联系方式请查询网页https://www.tech110.net/portal.php?mod=list&catid=367)。
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是个人办理,还是单位办理?
科技成果登记是以第一完成单位来上报办理的。
使用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登记后,数据导出的时候无法形成压缩包?
答: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的,首先查找登记系统的安装文件夹【kjcg11】里是否有【haozip】文件夹,如果没有,需要从【dot】文件夹中找到【haozip】文件夹并复制粘贴到【kjcg11】下,重新进行打包即可。
在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时,如何使用数据备份啊?
答:在系统中【系统维护】点击【数据备份】,管理员口令为kjcgini,即可备份。
您好,我下载安装了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但是不知道怎么操作?
答:您好,请在国家科技成果网(https://www.tech110.net)的【登记】栏目下找到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进入后下载登记系统V11.0操作说明书。
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网V11.0登记系统如何进行数据导出?
答:进入系统,点击【数据导出】→【选择驱动器】,选择文件所在的驱动器(硬盘),导出范围选择【全部】或【按照年份导出】即可。
使用登记系统进行填报时,“第一完成单位情况”里的单位名称不能更改,其他内容都可以更改?
答:您进入登记系统后,点击【数据处理】,在【数据处理】的列表页,利用 “定位” 功能找到要修改的成果, 在列表处(【第一完成单位名称】红字下方数据框内)直接修改即可。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里面有个评价委员会名单,要怎么填写的?我们是发明专利,没有评价委员会?
答:如果是已授权专利,点击【数据处理】→【成果立项、评价情况】→【评价方式】,选择【知识产权授权】。如没有评价委员会,可以不填写。
进行数据导出的时候,没有导出的数据,系统提示打包完成?
答:在数据导出中,先选择驱动器,然后选择导出范围-全部,然后再点击打包,即可生成数据包,数据包的格式为cgsbqy.zip,此数据包不需要解压缩。
报奖单位要求报奖以前先使用登记系统进行成果登记,但是如何将数据发给报奖单位?
答:您需要确认报奖单位使用的是哪个成果登记系统,若使用在线系统登记,您可以直接在线上报成果数据,若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11.0登记,需要将导出的数据包cgsbqy.zip发给报奖单位即可。
使用登记系统进行登记时,在数据处理里面,无法生成word文档?
答:生成word文档的时候,请将电脑打开的其他word文档关闭,并且请在资源管理器中将WINWORD.EXE程序关闭即可。
已受理专利情况数量比较多表格不能自动加行,生成word之后跟系统打印的不太一样?
答:使用在线登记系统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的时候一次最多只能选取五条进行打印,如果您需要打印更多的专利可以生成word文档后,再进行添加打印。
如何将V10.0系统中的数据信息导进V11.0系统?
答:您好,您需要将数据从V10.0导出后,再将导出的cgsb***.zip压缩包导入V11.0系统中即可。
下载V11.0系统后进入只有用户管理、帮助和退出按钮,没有其他功能,是怎么回事?
答:您好,这可能是因为您没有将V11.0软件安装完整,您需要把您把现在的程序卸载后,再去国家科技成果网官网连同补丁重新下载V11.0,下载之后点击右键使用管理员身份安装即可。
注:补丁下载后需要与V11.0安装在同一目录下,无需运行。
从成果登记系统V11.0导出的压缩包再导入V11.0显示文件夹为空是怎么回事?
答:您需要将自己的电脑系统时间设置调节成最简格式(年/月/日),再从V11.0系统重新导出成果即可。
我在填写成果评价方式时,我们既有知识产权授权,又有机构评价,这种应该怎么选择呢?
答:您好,建议选择一种能提供评价意见的评价方式。
怎样在国家科技成果网上查到往年的成果登记数据?
答:进入国家科技成果网,点击“登记”-国家科技成果库历年科技成果查询,即可查到相关信息。
我最近登记的成果怎么在官网上查不到?
答:您好,您需要联系您的成果登记机构确认成果是否已上报。若已上报,请致电010-64444088联系国科网工作人员,若未上报,需等待登记机构上报后方可查询。
如何申请知识产权支持资金?
知识产权支持资金以项目方式进行申报,采取申报周期内集中申报的方式实施,自发布申报通知起至对应资金发放完毕为一个申报周期。主要步骤为:
1.采取集中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当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及时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查,经审查材料不符合形式要求的,申请人应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修改补正并重新提交,未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申报。
3.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对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后,择优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4.拟支持项目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按无异议公示结果予以支持。
申报通知发布途径: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务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zscqj.beijing.gov.cn/);
网上申报系统: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国际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网上申报系统(http://zizhu.zscqj.beiji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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