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1.新建、扩建、改建供水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来源:《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 2.取得营业执照,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并加盖公章。3.材料按要求签字、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且与原件保持一致。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每周六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需预约));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09:0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9:00,下午17:00-17:30,周六09:00-13:00(法定节假日除外,延时服务需预约))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二层B岛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07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111021067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111021067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92921359M2111021067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073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网上预约:http://banshi.beijing.gov.cn/;电话预约:(010)89150001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市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2.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4.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5.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6.网上提交材料加盖电子印章的,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材料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2.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4.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5.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二 | 项目批准文件、任务书、合同书或者其他可以说明使用目的的材料 | 申请人自备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政府部门核发(发展改革部门、住建部门)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项目可行性批复等; 2、复印件与原件保持一致,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三 | 给排水设计说明及对应参数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应包括供水范围、供水量、工艺流程、水质要求、防护措施等(提交建筑施工图中有设计说明的可不必单独提交)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四、设计图纸 | |||||||||
(一) | 地理方位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在地图上标注清晰,可准确找到项目位置; 2、方位图上需要加盖公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二) | 总平面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应包含供水单位建筑用地内的全部范围。标明重点水处理工艺的构筑位置。(提交成套设计施工图中有相关内容的可不必单独提交) 2、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三) | 泵房平面图、剖面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集中式供水单位提供水处理工艺剖面图,二次供水单位提供设备间平面图、剖面图(提交成套设计施工图中有相关内容的可不必单独提交) 2、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四) | 水箱间平面、剖面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有水箱的提供,无水箱的不用提供 2、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五) | 水箱、水池大样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有水箱的提供,无水箱的不用提供 2、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六) | 给排水系统示意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其他;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参照建筑给排水制图标准绘制(提交成套设计施工图中有相关内容的可不必单独提交) 2、每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 3、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五 | 北京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正本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核发,批件应完整且在有效期内。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展开】 |
六 | 供水设备清单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与水接触 的主要供水设备种类及数量如管材、水箱、水池、水质消毒器等(提交成套设计施工图中有相关内容的可不必单独提交)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七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填写完整,加盖公章。 2、需确认材料是否按照办事指南中所列格式递交。【展开】 | 《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展开】 | 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卫生许可申请时提交【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2.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4.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5.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6.网上提交材料加盖电子印章的,无需现场提交纸质材料。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接收材料或退回 |
审查标准 申请人申请对新建、扩建、改建供水设施工程进行的竣工验收;2.取得营业执照,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并加盖公章。3.材料按要求签字、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且与原件保持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予以受理或不受理 |
审查标准 申请人申请对新建、扩建、改建供水设施工程进行的竣工验收;2.取得营业执照,提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并加盖公章。3.材料按要求签字、逐页加盖公章或加盖骑缝章。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要清晰且与原件保持一致。【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9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审查通过或审查不通过 |
审查标准 资料齐全且符合《北京市生活饮用水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北京市新建、改建、扩建生活饮用水供水设施预防性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5个工作日 | 制证人员 |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
发证 | 2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
送达方式 | |||
---|---|---|---|
![]() ![]() ![]() |
无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 |
结果名称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 |
结果样本 |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认可书.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供水设施工程的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收费? |
---|
不收费。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