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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0
11110000742603767K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对公益性民间组织提出的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方案进行备案管理
11110000742603767K2111023023000
0
f8364f83-3af5-49c2-a612-9a2fea828ced
406fbee2-bf49-4c94-98a3-8f1e1043b716
2^3
10
市应急局
110000000000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岛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1.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来源:《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 2.申请人为具有救灾宗旨公益性民间组织且相关资质证照齐全(原件副本、盖章复印件);提供书面备案申请、相关物资分配使用方案等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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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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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对公益性民间组织提出的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方案进行备案管理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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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诺件

    办件类型

  • 0

    到现场次数

  • 1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 1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好差评

0.0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5日内确认是否受理;10日内确认是否备案;确认备案后10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名录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责任义务。(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办件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5日内确认是否受理;10日内确认是否备案;确认备案后10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名录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责任义务。(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受理条件 1.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 (来源:《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 2.申请人为具有救灾宗旨公益性民间组织且相关资质证照齐全(原件副本、盖章复印件);提供书面备案申请、相关物资分配使用方案等资料齐全。
办理时间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 查看详情
办理地点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岛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

(010)55573583【展开】

咨询窗口地址: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2层A岛后台05号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展开】

投诉监督方式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基本编码 111023023000 事项编码 11110000742603767K2111023023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110000742603767K211102302300001 进驻大厅类型 政务服务中心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网上支付
所属机构 北京市应急管理局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电话查询:(010)55573583
行使层级 市级 运行系统 市级统建系统
物流快递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预约办理 数量限制
中介服务 权限划分
通办范围 全市 特别程序
行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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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申请材料总要求材料齐全,签章完整。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 介质要求 表格及样例
下载
受理标准 提供材料
依据
其他要求
确认申请人为具有救灾宗旨公益性民间组织的材料申请人自备非必要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⑴核查法人证书原件的有效性,查验是否过期; ⑵ 法人证书需要采用A4纸复印并与原件一致; ⑶ 收取法人证书复印件3份; ⑷复印件要求申请公益组织签字盖章; ⑸收取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展开】《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展开】【展开】
书面备案申请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文本类;纸质样例下载⑴备案申请符合公益性民间组织救灾捐赠活动范围; ⑵涉及公益性民间组织具备救灾捐赠职能; ⑶具备物资使用分配方案; (4)申请人签字盖章(原件1份)。【展开】《救灾捐赠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35号第二十三条: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展开】附物资分配使用方案【展开】
申请材料总要求材料齐全,签章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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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与受理1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受理3个工作日综窗人员不属于该范畴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有关要求,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充申报材料的,予以受理,并发放书面受理决定。

    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为具有救灾宗旨公益性民间组织且相关资质证照齐全(原件副本、盖章复印件);
    2、备案申请内容填写完整,相关物资分配使用方案等资料齐全;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审查与决定2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办理结果
    决定1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予以备案管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备案文件。对于同意备案的项目,按规定向社会公示名录,并告知申请人相关责任义务。

    审查标准

    1、申请人为具有救灾宗旨公益性民间组织且相关资质证照齐全(原件副本、盖章复印件);
    2、备案申请内容填写完整,相关物资分配使用方案等资料齐全;
    3、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4、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申请材料按要求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展开】
  • 颁证与送达3

    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结果名称
    发证8个工作日综窗人员

    1、公益性民间组织提出的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登记表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公益性民间组织提出的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登记表
结果名称公益性民间组织提出的捐赠款物分配、使用方案的备案登记表
结果文书类型其他
结果样本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备案登记表.docx
有效时间无时限

【部门规章】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民政部
依据名称救灾捐赠管理办法
发布号令(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0〕35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第二十三条 具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性民间组织应当按照当地政府提供的灾区需求,提出分配、使用救灾捐赠款物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接受监督。【展开】

是否收费:

1、备案管理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证明申请人为具有救灾宗旨公益性民间组织的材料(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二、书面备案申请(附物资分配使用方案)(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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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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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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