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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打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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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医保局
110108000000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打印《参保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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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0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周六提供预约服务9:00-13:00);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 延时服务时间:工作日早上8:30-9:00,中午12:00-13:30,下午17: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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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上地办公区):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中厅127-131窗口 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分中心: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306室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咨询电话:(010)68420916
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编码:

TE56458764573415743111041009002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1、“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94号)第四条)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1、网上:网申服务平台进行申请;2、柜台:携带身份证件,在参保地柜台进行申请。(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海淀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1、单位协助个人在网申或经办窗口办理;2、个人可以在网申或经办窗口办理。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办理结果:打印《参保凭证》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前,参保人员或其所在用人单位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以下简称“转出地”)经办机构办理中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提供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开具参保(合)凭证。

办理结果:打印《参保凭证》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参保凭证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 http://fuwu.rsj.beijing.gov.cn/csibiz/home/index.html#其他:undefined

一、身份证件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

参保凭证

结果名称:

参保凭证

结果样本:

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doc

有效时间:

无时限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地方政府规章】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依据名称:

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号令(文号):

人社部发﹝2009﹞19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

1.问:企业职工如何通过网上申请办理医疗保险转外省?

答:申请人登陆“北京市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fw.ybj.beijing.gov.cn/hallEnter/#/index办理业务。具体操作如下:【在“我要办”模块点击“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优先为您选择线上联网跨省转移接续,如无法办理,请按网站提示信息打印参保凭证,并交至转入医保统筹地,办理线下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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