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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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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房山区气象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升放气球单位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五日、升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两日向升放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气象主管机构(以下简称许可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升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 ||
办理时间 |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工程建设厅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1375211【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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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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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54105003 | 事项编码 | 1211000040091151673000154105003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211000040091151673000154105003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房山区气象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qxxzsp.cma.cn 电话查询:(010)81375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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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无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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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升放气球作业审批表须加盖施放单位印章和用户印章(若用户所在地与升放现场所在地不一致时,还须同时加盖升放现场所在地单位印章); 2.申请单位须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申请单位如果遇到“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要求上传的材料和上述申报材料不一致时,该材料可用文件名为“不涉及此项材料.doc”的空文件代替。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北京市升放气球作业申报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审批表内容填写是否完整;2.是否加盖单位公章;3.施放地点是否在受理范围区域【展开】 | 《升放气球管理办法》【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升放气球作业审批表须加盖施放单位印章和用户印章(若用户所在地与升放现场所在地不一致时,还须同时加盖升放现场所在地单位印章); 2.申请单位须对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申请单位如果遇到“中国气象局行政审批平台”要求上传的材料和上述申报材料不一致时,该材料可用文件名为“不涉及此项材料.doc”的空文件代替。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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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通知书 |
审查标准 (1)具有升放气球资质证;(2)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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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2个工作日 | 工作人员 | 决定书 |
审查标准 (1)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2)升放气球符合下列安全要求:储运气体及充灌、回收气球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升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线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在升放气球的球体及其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升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 升放系留气球必须确保系留牢固; 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超过地面50米的,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3)升放气球必须由取得《升放气球资质证》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操作,现场应当有专人值守,以预防和处理意外情况。 (4)升放时间、地点不得与所在辖区低空、慢速、小型飞行器相关管制要求冲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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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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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
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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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doc |
有效时间 | 准予活动举行期内有效 |
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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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升放气球活动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结果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准予活动有效期内有效 |
无
【行政法规】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 |
制定机关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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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371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进行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制定。【展开】 |
【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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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发〔2012〕52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下放后实施机关: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活动当天申请升放许可可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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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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