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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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1.申请注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应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接受、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 ||
办理时间 |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2:0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30 - 09:00; 下午17:00 - 17:30; 周六上午09:00 - 13: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顺义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0450102【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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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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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31108005 | 事项编码 | 11110110MB197411443000131108005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10MB197411443000131108005A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网上查询: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inde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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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否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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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人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同原结果文书、证书一致;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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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注销申请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或电子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1.申请人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同原结果文书、证书一致;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展开】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无法在线校验时)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 样例下载 | (1)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许可证不用提交,通过数据共享实现; (2)无法通过数据共享实现的许可证需要上传原件扫描件。【展开】 | 《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展开】 | 【展开】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1.申请人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和有效期同原结果文书、证书一致;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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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不予受理 |
审查标准 1.申请注销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2.申请人应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对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应接受、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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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1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准予许可、不准予许可 |
审查标准 (一)被许可人不再从事行政许可活动,并且不存在因涉嫌违法正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司法机关调查的情形,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二)被许可人或者清算人申请办理涉及主体资格的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 (三)赋予自然人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自然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近亲属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 (四)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被许可人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据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其他情形。【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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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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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
结果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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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证照 |
结果样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docx |
有效时间 | 四年 |
无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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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国家按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对特种设备生产实行许可制度。【展开】 |
【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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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国令373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等(以下简称压力管道元件)的制造单位,应当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活动。【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电话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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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9445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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