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
区级
乡镇
(街道)
村(社区)
市级
部门
显示更多
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北京市
切换简洁版
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受理条件 | 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作为地理、历史领域地方教材的组成内容,须在相应的地方教材通过审查后方可送审地图。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8:30-17:30(8:30-9:00、12:00-13:30、17:00-17:30为延时服务时间)、周六9:00-13:00(周六为延时服务时间,需预约办理)、法定节假日不对外服务。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综合窗口 北京城市副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通州区新华东街48号二区(东南角)(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89150066【展开】 |
||
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
基本编码 | 000105012000 | 事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105012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000000026833B2000105012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89150066 |
||
行使层级 | 市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统建系统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联办件 |
预约办理 | 电话预约:(010)89150066 | 数量限制 | 对应相关的教材数量。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无 |
通办范围 | 无 | 特别程序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
一 | 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初审(审定)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该事项与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同步进行,材料同步提交审核【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该事项与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同步进行,材料同步提交【展开】 |
待初审(审定)教学地图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不涉及 | 该事项与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同步进行,材料同步提交审核【展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与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事项同步进行,材料同步提交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4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受理,不受理 |
审查标准 所提交待审材料完整、符合要求。【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9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通过,重新送审,不予通过。 |
审查标准 符合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审定标准及相关部门地图审查标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发证 | 8个工作日 | 综窗人员 | 1、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结果通知书 |
送达方式 | |||
---|---|---|---|
![]() ![]() |
无
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结果通知书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初审结果通知书 |
---|---|
结果文书类型 | 其他(通知)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中小学地方教材审定(初审)结果通知书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根据试教试用及教材修订要求确定 |
无
【行政法规】地图管理条例 |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
依据名称 | 地图管理条例 |
发布号令(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4号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第二十三条:全国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外交部组织审定;地方性中小学教学地图,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定。第二十九条:任何出版单位不得出版未经审定的中小学教学地图。【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收费 |
---|
不收费 |
指南分享
主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承办: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 京ICP备05060933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000008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9640 京ICP备05060933号
运行管理:首都之窗运行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