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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 办事指南
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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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实施主体 |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受理条件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1、申请司法鉴定人执业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 (2)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3)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4)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5)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6)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 第十四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表; (二)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的相关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及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三)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 ||
办理时间 |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法定工作日: 上午: 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00; (延时服务时间: 工作日上午08:00 - 09:00; 中午12:00 - 13:30; 下午17:00 - 18:00; 周六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6:30; ) 查看详情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4011室 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霄云里1号综合窗口 查看详情 | ||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10)65060953【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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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方式 | 投诉监督电话: (010)12345【展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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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2115000 | 事项编码 | 11110105000029268Y300011211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110105000029268Y300011211500001 | 进驻大厅类型 | 政务服务中心、其他地点 |
权力来源 | 上级下放 | 网上支付 | 否 |
所属机构 |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 委托部门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 电话查询:(010)65060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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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层级 | 区级 | 运行系统 | 市级自建(垂管) |
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方式 | 初审件 |
预约办理 | 无 | 数量限制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权限划分 | 区级初审、市级终审 |
通办范围 | 全区 | 特别程序 | |
行使内容 | 该事项为区级受理,区级初审,市级审核,市级决定。 | ||
无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来源 | 材料 必要性 |
数量要求 | 介质要求 | 表格及样例 下载 |
受理标准 | 提供材料 依据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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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表格类;纸质 |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 按要求填写表格。【展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展开】 | 【展开】 |
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可关联电子证照,支持免提交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原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核对与原件相一致。【展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展开】 | 【展开】 |
三 | 毕业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提交复印件,核对与原件一致。【展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展开】 | 【展开】 |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 政府部门核发来源说明> | 必要 | 复印件1份 | 结果文书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1提交复印件,核对原件。2所提交职称与所申请执业类别具有相关性和年限要求。【展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展开】 | 【展开】 | |
四 | 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未因故意犯罪或职务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开除公职处分。 按要求填写承诺书,并全文提交。【展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展开】 | 【展开】 |
五 | 同意兼职材料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意见书; 意见书必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展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展开】 | 【展开】 |
身体健康情况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原件1份 | 文本类;纸质 | 样例下载 | 申请人年龄超过60岁的应核提交三甲医院的体检材料 申请人年龄未超过60岁提交身体健康状况或提交身体健康说明材料。【展开】 | 《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96号)》【展开】 | 【展开】 | |
申请材料总要求 |
无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申报/收件 | 1个工作日 | 机构申报人员 | 接收 |
审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4个工作日 | 区局审批人员 | 受理 |
审查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办理结果 |
---|---|---|---|
决定 | 5个工作日 | 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 | 做出准予变更决定 |
审查标准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良好的公民;(二)具有相关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相关的行业执业资格或者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五年以上; (三)申请从事经验鉴定型或者技能鉴定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具备相关专业工作十年以上经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 (四)所申请从事的司法鉴定业务,行业有特殊规定的,应当符合行业规定; (五)拟执业机构已经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司法鉴定许可证》; (六)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司法鉴定工作需要。^【展开】 |
办理步骤 | 办理时限 | 办理人员 | 结果名称 |
---|---|---|---|
制证 | 9个工作日 | 市局审批人员 | |
发证 | 1个工作日 | 市局审批人员 | 1、北京市司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员准予许可决定) |
送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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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北京市司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员准予许可决定) | |
结果名称 | 北京市司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员准予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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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文书类型 | 批文 |
结果样本 | 北京市司法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人员准予许可决定)样本.docx |
有效时间 | 无时限 |
无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
依据名称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
发布号令(文号) |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05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五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三、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决定的规定,负责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名册编制和公告。六、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编入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名册并公告。【展开】 |
是否收费:否
1、是否为区局一站式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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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机关负责协助初审,市级机关负责终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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