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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rm.bjpark.cn/apply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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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bjfshzw.cn/person/regi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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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经营性停车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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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交通局
110111000000

经营性停车场备案

到现场0

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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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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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监督电话:(010)12345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编码:

1111011100007811503111016018000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权力来源:

上级授权

数量限制:

通办范围:

运行系统:

市级自建(垂管)

受理条件:

1.经营性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在经营前15日内到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具体备案材料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停车设施,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到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价格核定及明码标价牌编号(来源: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第二十一条); 2.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在显著位置明示停车设施名称、范围、编号、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车位数量及监督电话; (2)按照明示的标准收费,并出具专用票据; (3)实行计时收费的停车设施,满一个计时单位后方可收取停车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不收取费用。 中心城区范围内的经营性停车设施,应当24小时开放。违反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一款规定的,依照价格、税务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来源: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第三十二条) 3.换发备案: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换发申请表和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来源: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四条) 4.变更备案:停车设施发生变更或者经营单位发生变更,应在发生变更后的10日内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变更申请表和发生变化的备案申请材料;(来源: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5.取消备案:经营单位应在停止经营活动前30日向区停车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备案证明取消申请表和处理方案;(来源: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6.材料齐全,填写完整,申请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7.如选择线上申请方式:由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申请材料,并按照系统要求上传申请材料,上传文件整体不超过20M; 8.如选择线下申请:由申请人编写的文件按A4规格纸张打印,政府及其他机构出具的文件按原件尺寸提供;申报资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办理信息

办理方式:

自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自受理备案材料,开具受理单之日算起。(承诺时限为办理流程中“审查与决定”环节的计时时限)

预约办理:

网上预约

是否收费:

不收费

网上支付:

物流快递:

申请途径:

网上申报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办理进程查询途径:

网上查询:https://prm.bjpark.cn/applyweb
现场查询: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号1层1号厅工程建设区9号综合窗口
电话查询:(010)60342097;(010)81312905

实施主体信息

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所属机构:

北京市房山区交通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区级

权限划分:

行使内容:

展开全部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申报/收件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用制式表格A4纸打印;
2.内容无遗漏,申请单位和注册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信息保持一致;
3.照面及身份信息应在有效期内;
4.申报材料所填写内容应准确无误,与相关印证材料保持一致;
5.需加盖公章的,应明确具体的盖章位置;

办理结果:/

办理步骤:受理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2.递交材料是否齐全;
3.材料格式是否符合要求,使用A4纸打印;
4.材料内容是否清晰完整,是否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5.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在有效期内;
6.需要签字及加盖公章时是否完整清晰。

办理结果:1.符合受理标准,出具《受理通知书》; 2.不符合标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或《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实地勘察

审查标准:1.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标准;

办理结果:现场检查环节的办理结果如下: 1.符合检查要求,予以通过; 2.不符合检查要求,限期令申请人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复查。

办理步骤:决定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审查标准:1.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符合《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三十二条、《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标准;
2.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如提交复印件,应完整清晰并与原件一致;
3.材料所载基本信息与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4.材料(包括备案申请表、营业执照、产权材料、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经营服务管理制度、承诺书等)签字、盖章,且签章内容与申请材料所载内容、提交的证照证件或批复文件所载内容一致;
5.停车场产权清晰、无争议;
6.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技术说明书、停车诱导系统管理运行方案、与市级行业监管平台对接方案完善可行。

办理结果:1.符合标准的,作出准予登记备案的决定; 2.不符合标准的,作出不准予登记备案的决定 。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发证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结果名称:

1、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明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留置送达自助柜网站下载:undefined其他:undefined

一、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申请表

(一)在首次申请新备案的情况下

1、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二)在备案证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换发的情况下

1、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证明换发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三)在备案信息发生变更后10日内申请变更的情况下

1、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证明变更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四)在停止经营活动前30日申请取消的情况下

1、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证明取消申请表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表格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表下载空表下载

二、营业执照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结果文书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三、经营性停车场平面示意图和方位图

(一)、经营性停车场平面示意图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经营性停车场方位图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其他;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四、经营性停车场产权材料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五、经营性停车场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六、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技术说明书及管理运行方案、与市行业监管平台对接方案

(一)、停车诱导系统建设技术说明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二)、停车诱导系统管理运行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三)、与市行业监管平台对接方案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七、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承诺书

材料来源:申请人自备

材料必要性:必要

数量要求:原件1份

介质要求:文本类;纸质、电子

其他要求:

样例下载

申请材料总要求: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和《北京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信息报送及经营性停车设施备案办事指南》要求,申请材料齐全有效,企事业单位自有用地配建停车场申请办理经营备案的,应提交产权证明或委托管理材料。

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明

结果名称:

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明

结果样本:

北京市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证明.png

有效时间:

一年

是否收费:

不收费

【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制定机关: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依据名称:

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发布号令(文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61号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一条 经营性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并在经营前15日内到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备案,备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具体备案材料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实行政府定价的收费停车设施,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到区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价格核定及明码标价牌编号。
违反第一款规定,未如实报送停车设施设置情况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违反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价格核定及明码标价牌编号的,由价格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万元罚款。

1.问:可以委托办理吗?

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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